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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

道德誠信與行為規範

為落實公司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以利公司永續發展目的,建立及維持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本公司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慈善捐贈及贊助管理辦法」等規定,以作為公司在踐行企業社會責任時,相關的標準以及行為規範。

運作情況

(一)合併公司遵循公司法、上市櫃公司相關規章及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與健全發展於104年11月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本公司定期由高階主管參加主管機關舉辦之企業誠信經營相關研討會,以強化公司經營管理者之誠信經營及道德觀念,同時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確實執行,子公司之高階主管亦定期參加相關公司誠信經營課程。公司112年度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外部教育訓練(含誠信與道德法規遵行、財會制度、內部稽核控制等相關課程)計314人次,合計725人時。

(三)合併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定期由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制度遵循情形。

(四)本公司於民國98 年經董事會核議通過「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依法要求新任董事、經理人於選任時簽署聲明書,藉以瞭解法律上相關規範與責任。112年間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供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內部重大資訊範圍、保密作業與違規處理等職場倫理遵法議題,共計453人次,合計1,081小時。

(五)本公司於111年3月修訂「道德行為準則」,新增規範董事及經理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另於每季董事會開會前通知董事並宣導前述規範,以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檢舉制度

(一)本公司由稽核組及法務組為督察誠信經營之運作單位,相關申訴制度依公司辦法規定流程辦理。

(二)稽核組及法務組受理檢舉事項後將秉持標準程序進行後續調查,並遵守個資法相關保密原則,嚴禁對相關同仁進行報復行為。

(三)本公司稽核組及法務組屬超然獨立之單位,檢舉流程中皆會保障檢舉人不予曝光及遭受不當處置。

誠信經營溝通與訓練

為杜絕貪腐事件發生,本公司訂定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規範全體董事及經理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特訂定「道德行為、誠信經營準則」。目的在要求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遵循下列之行為:
1.防止利益衝突
2.避免圖私利行為
3.公司資訊保密責任
4.內線交易之禁止
5.力求公平交易
6.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
7.遵循法令規章
8.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本公司於2017 年修定「誠信經營守則」,禁止公司之董事、受僱人、受任人
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於從事商業行為時,不得做出不誠信的行為。亦於工作規
則及企業倫理聲明中規定員工不得藉職務上的便利,營私舞弊或收受他人餽贈,亦
不得對外洩漏公司各項技術及業務內容,並對此訂立相關控管措施,如透過內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與稽核之定期及不定期的查核。

法規遵循

本公司嚴格遵守政府法令、國際公約等法令規範,不僅完全遵守營運據點所在地之相關法令,更關注全球最新永續議題,透過公司規章、法遵課程訓練等,確保各項業務及營運活動均能確實符合相關法令,以善盡最基本之企業社會責任。本公司112年無重大違規事件發生。

註:「重大違規」定義 : 罰金NTD100 萬元以上

連絡窗口:永續發展處 ESG@seec.com.tw